我一直偏信中国的互联网从一开始便在培养着一种近乎偏执的免费消费习惯,而这种消费习惯所带来的商业价值趋动循环也促使着各种各样的免费产品取得成功,而付费模式生存越发艰难。数字音乐也毫不例外,它通过免费在线传播的方式进入这种媒介平台,一个大窟窿在它诞生之日起就已经被打破,自然想要弥补就藩篱重重。 如果我假设(仅仅是为了叙述的方便而假设,当然这个假设也是建立在之前个篱遐想录搞的一次反响不错的音乐消费习惯调查的基础上的)现在中国数字音乐市场上只有2%的音乐消费者会去购买正版数字音乐,而剩下的98%的群体一直享受着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 “叫嚣”的免费午餐。我再假设这样的假设带有着某种合理性的话,这便是一个残酷的现实。而欧美国家的“付费 VS. 免费”的比例落差就没有这么极端了,当然我们也不难理解百度MP3和优酷(当然Google帝国的Youtube和它相比也不过是半斤八两)模式存在的意义了,因为这早已经不是ISP一方面的原因了,关键的在于受众的构成结构成了商业模式驱动最原始的动力。
对于中国庞大的音乐消费者群体来说2%是一个大数字,就更不用说98%了。既然有2%的消费者选择了一分钱一分货的消费,那么这部分消费群体构成便可以被简单化分析,而那98%的复杂程度则取决于我们复杂多变的音乐需求、消费心理、收入水平、性格情结、音乐偏好、音乐市场供给等等,每一种因素都很有可能影响我们的每一次鼠标点击。 那2%的市场真的有很多公司介入么?之前有两家对中国数字音乐市场饱含憧憬的公司杀入了这“仅有”两个百分点的市场:九天音乐和巨鲸音乐网。前者依然还在原来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后者现在即便傍了谷歌跳进了那98%中的免费正版音乐市场,却拿着海量的版权音乐走着Music1.0式的道路,无不惋惜。 那98%的市场则要壮观得多,这块蛋糕的分食者无不都采取先强上内容的方式,音乐版权方的内容被窃取了又没得到任何通知,心里当然着实不爽。而在这个黑白难分的灰色地带,版权持有者的心态确实非常悲观,在体制内基本上没有一套可行的方案能很另人满意的解决这个问题。 在这个98%的市场中真正受益还是我们音乐消费者自己,音乐受众几乎得到了任何国家都不敢奢望的免费侵权音乐内容。而讽刺的是我们愿意每个月花两块钱以上向中国移动购买一首彩铃构筑了一个庞大的无线音乐帝国,心理上也很难承受在网上购买一两首音质更高的音乐。在线音乐的领地比无线音乐更加辽阔却生存艰难。大量ISP为互联网用户贡献了一个又一个高品质音乐服务,我们每天都在精神高度集中地使用并享受于这些免费的音乐服务中,而一旦当ISP出于商业探索地推出一些需要消费者支持的付费服务时,我们便立马拍裤子走人。 有时候,健康商业模式的缺乏其实并不能归咎于创业者,而是我们越渐习以为常的免费消费习惯。欧美国家之所以会出现免费同时又能让经营者有所赢利的服务,比如说瑞典的Spotify、英国的Last.fm(已被CBS收购)、美国的Pandora都是独具特色的免费服务。 98%当被无限细分之后才发现隐藏着极具潜力的市场,每种商业模式都探索和盘踞在自己热衷的那份领地,小心翼翼。那么谁又愿意放弃这98%呢?这可能就需要来讨论一下数字音乐的细分市场了。 |